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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治理 |
36.按照学校章程,健全依法办学法治机制,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有成效。实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综合改革,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评价,落实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等改革要求。 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新形势对学校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作为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将依法治校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等年度工作推进工作中充分考虑,并将其纳入学校年度专项考核。学校是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以上应之治,助力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建设》获得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成果征集活动三等奖。 学校不断完善以《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以《章程》为中心清理修订现行规章制度,制定针对现行制度的“废改立释”计划。制定学校《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汇编公布制度。建立章程及制度实施监管机构,监督学校事务中执行章程及制度情况。优化完善内部治理与多元化决策参与机制。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促进校级会议决策规范化;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定决策咨询范围,明确教职工代表参与、专家可行性论证等相关程序;完善党代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的运行机制。 学校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市教委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高度重视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用法律顾问和法务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等)。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网站,及时面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学校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成立了学校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相关工作推进会议,将学校教育评价改革任务纳入“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坚持“废”“立”并举,对上级文件明确规定整改负面清单中所列“不得”“禁止”等事项,及时完成相关制度的完善修订工作,持之以恒推动教育评价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37.校和院(系)两级教授治学制度健全,学术委员会有效履行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功能。校和院(系)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学校校务委员会等机构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功能完备。 学校学术委员会设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管理制度健全,制订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术委员会规程》,校、院(部)两级管理职责科学清晰,有效履行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功能。 学校坚持“教授治校、专家治学”的方针,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中,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以及校内外专家、教授的作用,建立了各级各类专家委员会和完善的专家评审机制。根据学校章程,建立健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代会等制度,打造民主办学的学术共同体;保证各类委员会根据各自章程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负责决定、审议其职责范围内的有关事项,确保二级学院的行政权力、学术权力、民主权力机构的各自有效工作和有序运转。梳理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学术管理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增加学术管理职权,确保学术委员会统筹行使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咨询等职权;全面规定选举制度、议事决策规则、例会、退出制度、质询制度以及年度报告制度。成立了由校内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教学工作委员会,为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和各类教学改革提供指导,并参与教学内涵建设的各类评审和咨询。 学校进一步完善了两级管理的机制建设以来,其促进了学校各项办学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2021年,学校入选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重点建设单位,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为进一步深化两级管理,激发学院(部)的办学活力,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出台学校关于进一步深化校院两级管理的若干意见,以明确权责为核心,整合优化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形成学校和学院(部)两个管理层级。进一步转变学校部门的管理职能,明晰学院(部)的办学主体地位,形成学校宏观决策、部门协调配合和学院(部)实体运行的管理模式,为推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技术大学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38.落实教代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教职工通过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对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事项进行审议,对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建言献策,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加强民主管理,凝聚职工智慧,促进学校发展。2021年4月2日-13日,召开了学校五届五次“双代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学校行政工作报告》、《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在教代会代表中开展“我为学校发展献一策”活动,代表们为学校献策100多条,提案19项,转发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教代会提案的跟踪落实,进一步畅通了民主渠道。推进落实分工会召开二级教代会。做好民主评议校、院两级领导及领导班子工作。召开多场教职工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反映群众呼声,在学校班车调整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五届五次教代会 校领导与教职工面对面座谈会 39.学生会、研究生会发挥自我教育、管理、服务作用,保障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维护权益。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学生会、研究生会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联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解同学之所需”的理念,积极探索线上线下、全方位、多角度的服务模式,实现问需问策问效于青年、共识共行共创于上应的目标。开展“千校万岗”大中专学生就业精准帮扶行动,围绕“我为同学做件事”主题实践,学生会和研究生会开展各类活动60余次,通过调研沟通校内共享单车的引进、学生班车的开通、校园路灯照明改善、图书馆插座增设、共享单车文明停放等同学急愁难盼的问题。为推进校园民主建设、改善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了贡献。 40.严格规范招生、学籍管理、收费和办学办班。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内部控制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等制度。 一、严格规范招生工作 我校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八项基本要求”、“三十不得”招生纪律和“十公开”要求,对内接受校纪检监察监督,对外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2021年,为应对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我校不仅制定严密的考务组织方案,更有效落实上海市教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考试招生疫情防控方案,确保春季招生考试、专升本(高本贯通转段)招生考试、三校生考试和中本贯通转段考试、2021年秋季统一高考招生等各项招生考试的顺利完成。 招生办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公正务实: 1、招办秉承招生考试工作原则,坚守工作底线:招生办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考试招生的制度和规定,录取过程中,学校无任何计划外招生,没有举办任何辅导班,没有出现任何泄露试题、考前辅导、面试请托、违规招生的现象,收取的考试报名费完全根据考试院规定的标准进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透明,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实时动态、录取名单等均及时在学校招生官网公开;招生宣传客观真实,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宣传、提供咨询建议。 2、我校有完善的招生管理机构、健全的内部工作机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监察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机构。重大事情坚持集体决定制度,在招生录取前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布相应的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各类考试录取结果等,对于录取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及时上报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应对方案。 3、招办努力健全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制度、规范招生录取流程:不断完善落实《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全日制招生考试工作规定》;针对不同的考试制定了实施方案、考务手册等,从制度制定、程序设计、措施落实及关键节点防控等各方面保障春季、专升本、三校生、中本贯通转段等自主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其中,春季招生考试是上海市招生改革项目,招生办制定了相关规定、条例和流程共计32个;针对专升本考试中的行为规范问题,制定了命题须知、阅卷细则。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省市招办的录取文件和我校对外公布的招生章程规范操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4、招办重视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科学管理,落实招生考试政策、纪律和业务培训:招生办在所有的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前都设立了培训环节,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梳理招生政策,强化招生纪律,提高工作能力,另特别增加对参与“专升本”、“中本贯通转段”、“三校生”出卷学院分管领导和阅卷教师的培训,促进风险点防范,确保整个工作流程的规范合法。 5、招办严抓日常办公室管理,规范各类台账:招生办围绕工作职责不仅制定了《招生办公室管理制度》《招生办公室各类文件归档制度》《招生办各类考试相关费用支出的暂行规定》《新生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处理流程》等十多项规章制度,而且对绝大部分工作都建立了台账,如考生查卷记录表、信访留档制度、秋季招生各省市录取记录表、学生档案转接单、学生保留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单等,规范流程,确保工作有痕迹、倒查有依据。 我校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开展严谨有序,2021年度的各类招生考试进行顺利,学校整体生源质量稳中有升。 二、规范教育收费 在“严格规范收费”方面,学校财务处作为收费的主体管理部门,一直严格规范事业性收费、代办服务费性收费等工作。(一)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学费、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学年收取。(二)规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培训费具体标准由学校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制定,报市教委、市物价局备案后执行。学校严格按自愿交纳原则收取代收代办费用,如:大学生医保费,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自愿缴费,且全额上缴市医保部门。(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招生简章、校园网、公示栏等方式,将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四)加强收费票据和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管理和核算,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五)学校成立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审定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监督收费过程、受理违规举报等,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收费自查。 三、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制度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学校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目标、计划与财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减因素和措施,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情况,按照预算编制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2、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明确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报的必要事项和重要审核点,将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相关联,目标导向配置资源。 3、加强决算管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决算编制审核制度,明确报表编制和资料提供的责任主体、时间要求等,严格复核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及时上报。 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财务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和信息内部公开等方法进行内部控制,我们制定了《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财务处内部控制制度》(上应财〔2019〕8号)。定期召开纪委、审计、财务三方联席会议,出台制度,规范流程,进一步加强各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科学合理性。 五、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旨在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内部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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