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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8 浏览次数: 19

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通知

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广大同学养成学术志趣、提升学术能力、恪守学术道德,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1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评选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附件1)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细则》(附件2)要求实施。

二、申请对象

具有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籍的研究生,其中超过规定学制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以及休学、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研究生不在申请范围之列。

三、申报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学风良好,品行端正。研究生论文或专利发表情况须已满足学位授予条件,且在攻读硕士生期间取得突出学术成果。

2.参选人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攻读硕士生期间未出现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受校纪校规处分等各类不适合参评本项荣誉的负面情况。

3.已获得“学术之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同学不得再次参评。

4.以下条件作为重要的评选参考依据:

在重要期刊(SCI、EI、核心期刊等)上至少发表1篇高质量的专业论文(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或至少获得专利授权1项(申请人为学生第一作者)。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集材料,与9月17日前,书面纸质版材料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江旭恒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江旭恒OA。

所需提交材料说明如下。

1.书面纸质版材料(1份)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附件3);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科技成果统计表》(附件4);

(3)附件材料(按照先论文后专利,发表时间由近及远整理)须装订成册。

2.电子版正式申请材料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申请表》;

(2)《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科技成果统计表》(附件4)

(3)附件材料;

(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5)。

以上电子版材料(1)、(2)、(3)应与书面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附件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文件命名规则为:

院系+姓名+申请表.doc

院系+姓名+成果统计表.doc

院系+姓名+附件材料.pdf

报名汇总表+姓名.xls

以上四个文件压缩为RAR文件,压缩文件取名为:院系+姓名+报名材料.RAR。

申请人所用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成果所属单位必须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五、评选流程及安排

9月8日——9月17日:报名申请及材料审查阶段;

9月18日——9月30日:评审阶段。按“理科类”、“工科类”、“人文社科类”三个组别由评审专家统一会评,推选出若干名“学术之星”人选,并予以公示。

六、奖励措施

学校授予获奖者“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金。

七、其他事项

在评选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惑,可联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江旭恒,联系电话:60873251。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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