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应院委〔2015〕30号
学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15年6月修订)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校园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政治社会稳定,使学校的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校园稳定安全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不断完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本文件发至本校副处级以上干部,故内容略,下同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校属各部门、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指的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事件。内容略
2、事故灾难类事件。内容略
3、自然灾害类事件。内容略
4、公共卫生类事件。内容略
5、考试安全类事件。内容略
(四)突发事件和预警级别划定
内容略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二)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学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舆论引导组、应急保障组、调查处理组4个工作组。
(四)组织体系框架
(五)应急联动机制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四、分级响应标准和响应程序
五、附则
(此件发至副处级以上干部)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2015年7月9日
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