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应院委(2005)15号
沪应院(2005)7号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政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制度,推进依法治校,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本着精简会议,提高会议效率的原则,特制定上海应用技术学院校部会议制度。
一、 党委全委会
1、 党委全委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确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2、 党委全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委员参加。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 党委全委会议事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2)讨论涉及学校中、长期发展重大决策、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3)在中层干部整体换届时,讨论决定中层党政正职干部的任免;(4)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4、 党委全委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扩大会议,参加或列席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 党委常委会
1、 党委常委会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确有需要可临时召开,一般定在星期五上午进行,。
2、 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常委委员参加,非党副院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列席。党委书记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主持。
3、 党委常委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委员出席方有效。
4、 党委常委会议题由党委办公室主任向常委委员征集后,报党委书记确定,并准备好会议议题所需的书面材料。会议的时间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常委委员。常委委员不能出席会议的,或对会议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5、 党委常委会议事范围:详见2005年党委号文件第六条。
6、 党委常委会可根据需要召开扩大会议,参加或列席扩大会议的人员,由党委书记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7、 党委常委会结束后,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通知和督办。
三、 书记办公会
1、 书记办公会是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的会议。书记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2、 书记办公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参加。
3、 书记办公会议事范围:(1)研究每周党委日常工作,交流日常工作情况;(2)酝酿需要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3)对党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四、 院长办公会
1、 院长办公会是研究决定学校行政日常工作的会议,每一至二周召开一次,一般定在星期一上午进行。
2、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召集并主持,副院长参加、院长办公室主任列席。院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副院长召集主持。
3、 院长办公会议题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向副院长征集后,报院长确定,并准备好会议所需材料。根据会议议题,由院长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4、 院长办公会议事范围:详见2005年党委14号文件第十五条。
5、 院长办公会结束后,院长办公室负责形成会议纪要,将主要内容下发至院属各部门,并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通知和督办。
五、院党政联席会
1、 院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确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2、 院党政联席会由党委书记、院长召集主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院党政联席会视内容需要扩大至有关人员参加,扩大参加的人员由书记、院长确定。
3、 院党政联席会内容:(1)对学校工作进行务虚;(2)通报党委、行政有关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学校当月的主要工作;(4)协调学校党政工作的安排。
4、 院党政联席会后,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落实会议精神。
六、 各部门党政正职会议
1、各部门党政正职会议一般一至二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2、各部门党政正职会议,由党委和行政共同召开。
3、各部门党政正职会议参加人员:院党政领导、系(院)、部、馆、中心、机关处室党政正职。
4、各部门党政正职会议可视内容需要,扩大至各部门党政副职、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5、各部门正职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2)部署学校年度、学期、重要阶段、重大专项工作;(3)各部门汇报近期工作;(4)通报学校重要工作信息,布置近阶段主要工作并提出工作要求;(5)协调学校有关重要工作。
七、各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
1、 学校各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2、 学校各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由负责人主持召开、所属成员参加会议。
3、 各委员会、领导小组会议内容:(1)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本校贯彻落实措施;(2)研究具有我校特色的工作和建设方案。
4、 各委员会、领导小组每年向党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工作汇报。
八、双月座谈会
1、 双月座谈会每年召开四次,原则上在4月、6月、10月、12月召开,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 双月座谈会由院党政领导主持召开,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等参加。
3、 双月座谈会内容:(1)院党政领导通报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2)听取与会者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九、党委中心组学习会
1、 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每两周一次,一般定在星期四下午进行。学习会由党委中心组组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宣传部负责学习内容、有关材料准备。
2、 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参加人员:院党政领导、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院长办公室主任、社会科学系主任、团委书记。
3、 党委中心组学习会每年组织若干次大型学习报告会,出席对象为院两级中心组全体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社会科学系全体教师。
十、附则
1、 各类会议均要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提倡开短会,讲究会议效率和质量。
2、 每周二为校部无会议日。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注:2017-2018年度继续执行该文件